【信息】【信息时间:2020/01/10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范本已上传附件,承诺对象可在范本的基础上增加内容、细化事项,但承诺内容不得少于范本内容。
《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由承诺对象填写。承诺对象为单位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为自然人的,须经本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的信用承诺为“一次承诺,终身有效”,但承诺对象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承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参与当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重新提交。如因未及时提交更新信息所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诺对象承担。
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工作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