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1/04/07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工招202104022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7日
一、招标条件
登封市颍阳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5个标段,其中第一至八标段为产业扶贫建设项目,第九至十三标段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十四至十五标段为第一书记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安寨村厂房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颍东村厂房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刘村厂房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郝寨村厂房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刘相村厂房建设项目;
第六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村级联建厂房建设项目;
第七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村级大棚建设项目;
第八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村级大棚建设项目;
第九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安寨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刘相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一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李洼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二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蒋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三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杨岭村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四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宋窑村第一书记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五标段:2021年登封市颍阳镇于窑村市派第一书记道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登封市颍阳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预算金额:约1456.94万元
5、计划工期:第一至八标段:60日历天
第九至十五标段: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至八标段: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1.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1.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第九至十五标段:
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2.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本项目同一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投报三个标段,所投报标段必须为不同的项目经理。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于2021年4月8日00:00时至2021年4月14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或导出网招文件内容,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根据《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前1小时可以可以签到,等招标代理开启解密环节后,投标人可以开始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
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登录交易大厅并解密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登封市农业扶贫开发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登封市颍阳镇
联系人:弋女士
电话:0371-56510872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守敬路市民文化中心对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1-62896108
电子邮件:hnfddfx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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