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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工招202202007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2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城市管理局登封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登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登封市城市管理局登封市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2.项目概况:主要在登封市城区爱民路西段、菜园路夜市广场、购物广场等地新建 47个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桩 825个,值班室5个,停车场管理中心一座,新增车位5886个;为97个原有停车场配置ETC设备及充电桩,其中酒店、商超开放类停车场38个,房地产配套停车场37个,企事业单位停车场22个。蝎子山片区规划四路工程内容包含: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给水、照明、通讯、电力、交通、绿化等专业。
3.招标范围:
3.1第一部分为停车场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其中①设计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等;②施工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 附属工程的施工等;③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系统设备、ETC系统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
3.2第二部分为蝎子山片区规划四路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蝎子山片区规划四路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保期保修等相关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计划投资:16000万元
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停车场EPC总承包;第二标段:蝎子山片区规划四路工程EPC总承包;
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设计35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第二标段 设计35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
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负责设计企业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负责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负责停车场专用设备采购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1.2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各专业负责人须持有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证书;
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1.4业绩要求:投标人(施工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有市政工程类业绩一份。
1.5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联合体投标的查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
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负责设计企业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负责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2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2.4业绩要求:投标人(施工企业)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2千万元市政工程类业绩一份。
2.5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联合体投标的查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于2022年3月1日00时00分至2022年 3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或导出网招内容,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方法为: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根据《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
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解密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登封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封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371-62996930
地 址:登封市书院河路3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5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