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19/09/25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工招201909059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25日
一、项目名称:登封市南水北调登封供水配套应急连接工程(EPC模式)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情况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登封市水利局的委托,就登封市南水北调登封供水配套应急连接工程(EPC模式)总承包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9年9月20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
3.1.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1.8.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1.8.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8.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现变更为:
3.1.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1.8.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1.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8.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四、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登封市水利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238009888
地 址:登封市嵩山路2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财富广场2号楼13层东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50677 138371353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