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19/07/26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代理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库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需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信息进行核对补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诚信承诺书;
4、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证明;
5、登封业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个人照片等;
6、从业人员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联系电话、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
所有信息库入库资料需要上传原件的彩色pdf扫描件,其中5、6两项一共至少5人。如出现人员变动,须及时对信息库中信息进行变更,所有备案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备案人员办理进场工作证件,没有办理证件人员不得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不得进入开标、评标、质疑等场地。工作证必须本人使用,不得擅自转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自2019年9月1日起,没有完善诚信库信息、办理进场工作证的代理机构暂停进入市交易中心开展业务。
四、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优化各环节和时间节点的跟踪服务,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五、联系方式:
受理科:0371-62829196
组织科:0371-62829177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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