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0/08/17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见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将于2020年8月17日上线试运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电子投标保函,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了切实减轻投标人负担和保障招标人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保证交易活动的严肃性,完善全流程电子化配套制度建设,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推行电子投标保函。
二、有关要求
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并行的运行模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类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法,鼓励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参与交易活动。
1.银行转账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方法。投标人直接在使用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点击开具保函项,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保函出具机构,由保函出具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特此通知。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金融服务支撑平台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