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4/08/28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嵩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编制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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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16 | |||||||||||||||
2、项目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嵩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编制项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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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服务期限:2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
6、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郑财购〔2022〕5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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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3.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 CA 办理指南 》)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获取磋商文件后,响应人请到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或导出网招文件内容,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根据《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前1小时可以签到,等采购代理开启解密环节后,响应人可以开始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由于本项目转变为不见面开标,响应人制作响应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请响应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加密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登录交易大厅并解密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登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中禾广场A座16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62858962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 | |||||||||||||||
联系人:于飞 | |||||||||||||||
联系方式:139384965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芮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登封市中禾广场B座909 | |||||||||||||||
联系人:段磊 | |||||||||||||||
联系方式:0371-6411955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段磊 | |||||||||||||||
联系方式:0371-64119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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