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0/11/05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纪发〔2020〕15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
现将《登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登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登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深入治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完善招投标体制机制,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政府(包括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登封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登封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当前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督查,认真抓好整改,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着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承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健委等行政监督部门及乡(镇)街道。
(二)治理重点。2016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招标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三类项目必查:2016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2016年以来应当按法定程序公开招标但未按法定程序执行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2016年以来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排查治理13个方面突出问题:
1.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国土、文物、扶贫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类等项目不招标,或未按规定的招标方式进行,以及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的名义规避招标;
2.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招标人委托特定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3.以暗示、授意、指定等方式操纵或影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擅自变更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
4.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违规收受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输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违规接受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未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规模标准和招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登政办〔2016〕31号)要求,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办执行监督职责不力、工作不负责或疏于管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失;
7.在行政审批服务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
8.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
9.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是否进行了备案审查,开标、评标环节是否进行了过程监督;
10.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规范,是否有转嫁招标费用,向投标企业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11.招标人、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质疑或投诉,对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及时查处或移交;
12.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各类规定;
13.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治理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自即日起开始,到2021年元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5日-11月10日)。一是成立市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氛围、明确任务要求。三是公布举报电话:0371-62878869;邮箱:ztbzlbgs@163.com,畅通举报渠道。四是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专项治理实施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开展工作。11月 10日前,向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员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 11日-11月30日)。一是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正视问题,深刻查摆2016年以来是否存在上述13项重点治理问题情况,写出书面查摆材料,由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和纪检监察机关抽调精通招投标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整治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投诉举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取证,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处理。三是各行政监督部门及乡(镇)街道工程项目建设业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参与评标的业主单位负责人如存在上述13项重点治理问题情况,应主动如实向本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或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问题,积极退缴违纪款物。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做好坦白问题线索登记和退缴款物管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退缴的违纪款物逐一登记造册,交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待活动结束后按程序处理。中标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也要开展自查工作,对向业主单位、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请客送礼等行为要主动上报。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于11月25 日前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及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含评标办法完整复印件)、电子版等一并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878869。
(三)发现查处阶段(12月1日-2021年元月15日)。一是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主动走访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办、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座谈、查阅资料、调取会计凭证等形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予以及时从严查处。二是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采用自办、交办等形式进行全面深入核查,限时办结。三是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随机对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领域群众反映问题线索集中、强烈的单位,以及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单位。如在督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对问题线索不及时处置等情况,将严肃问责。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元月16日-元月31日)。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组织召开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绷紧纪律之弦;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有利于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决遏制招投标监管领域不正之风。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于2021年元月20日前,向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四、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整理,案件查办,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活动,并定期督办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专项治理工作自始至终应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齐抓共管。
(二)全程跟踪督办。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督促各行政监督部门、乡镇办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并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并实行专项治理全过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予以追究和公开曝光;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将按程序予以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明确政策适用。为实现政治建设、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对积极主动说清违规违纪问题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具有从轻、减轻处理情节的,按照规定给予较轻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免于处分;对能够主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主动退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深刻认错悔改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可依法依规予以减轻处分和宽大处理。
附件:1.登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登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领域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登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同堂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张少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郑振武 市发改委主任
冯颖灿 市财政局局长
荣二平 市审计局局长
席遂兴 市司法局局长
王鹏飞 市监委委员
成 员:任小军 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宏颖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武宪浩 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晓娜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丽君 市纪委监委驻交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新召 市纪委监委驻农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真真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宏伟 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白文豪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刘青丽 市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201室,王鹏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任小军、王宏颖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登封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140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