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1/09/30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形成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起草制定含有不合理排斥或限制投标人内容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