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6/05/22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共同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招标人诚信库提升完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招标人需及时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信息进行核对、更新、补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
3、招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4、开户许可证;
5、入库申请表。
所有信息库入库资料如出现法人变动、名称变动等情况须及时对信息库中信息进行变更,所有相关资料信息需更改一致。
二、各招标人要根据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的需求,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各单位未及时做好诚信信息登记维护工作的,将无法进行项目入场,对招投标活动造成进度影响的由招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科室:受理服务科 0371-6282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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