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17/08/18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市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股)权交易、医疗卫生招标采购等交易活动集中统一的服务平台。
中心集办公、交易于一体,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内设综合科、受理服务科、组织服务科、评审服务科、见证服务5个科室,主要有受理大厅、信息发布区、开标区、评标区、监控区、办公区等多个功能区,设有三个开标室、四个评标室、一个监督室和专家等候室、专家抽取室、质询室、电子监控室等,要素齐全,功能完备,能够满足各类交易活动的需要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为交易双方提供优质服务。
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查。(三)负责收集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四)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五)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服务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七)负责设立与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八)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业务指导。(九)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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