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18/06/06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政采201806102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6月6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采购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试运行项目已由登封市财政局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登封市采购环卫一体化市场运作试运行项目
采 购 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486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达到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道路两边果皮箱、临街商铺垃圾、垃圾桶内的垃圾收集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项目范围内主次干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约258万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具有依法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0.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于2018年6月7日00:00时至2018年6月13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站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逾期投标将被拒绝。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地点为: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登封市守敬路9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371—628329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与和谐路交汇处德威广场12层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1-62896108
电子邮件:hnfddfx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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