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18/08/09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登政采201808220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9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项目已由登封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登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项目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
第一标段: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技术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
第二标段:登封市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
第三标段:登封市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招 标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资金来源:财政
采购预算:385万元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须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质 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招标内容: 登封市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技术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宣传、培训及其他与污染源普查相关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4、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环境检测认定资质中的两项或三项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环境检测认定资质,并通过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确认;
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须提供审计报告(2017年度)或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完税凭证(近三个月);
6、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人员:⑴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⑵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报名其中一个标段;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 》)。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于 2018年 8月10日00时00分至2018年8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站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逾期投标将被拒绝。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地点为: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3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登封市东十里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6003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宜尚宾馆北四楼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1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863937 13607678255
电子邮件:dfsh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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