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1/04/08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登封市核心片区城市设计征集方案深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1-172
项目名称:登封市核心片区城市设计征集方案深化项目
预算金额:25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
2、方案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登封市核心片区城市设计征集方案深化项目,主要内容为对登封市核心片区城市设计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整合深化,形成最终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
然后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
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指定地点或未及时解密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登封市玉带路与天中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3716768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登封办事处地址:登封市守敬路建设局南30米对面三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710852
电子邮箱:dfwxz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710852
发布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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