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息时间:2024/04/29 阅读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50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登封市公安局登封市机动车驾驶人C1考场科目二、科目三运行维护社会化服务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25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5月06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考场控制中心系统(无线局域网络系统基站和软件+卫星差分定位基准站和软件及配套附件)及不少于12台考车(智能车载终端+智能主控系统和考车所需配套设备)。 注:考场控制中心系统和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本项为承诺项,评审时无需提供考场控制中心系统购买证明和车辆自有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函为准)。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承诺的相关证明。 |
变更为 |
3.1 投标人须具有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考场控制中心系统(无线局域网络系统基站和软件+卫星差分定位基准站和软件及配套附件)及不少于科目二、科目三各12台考车(智能车载终端+智能主控系统和考车所需配套设备)。 注:考场控制中心系统和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本项为承诺项,评审时无需提供考场控制中心系统购买证明和车辆自有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函为准)。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承诺的相关证明。 |
5、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12时45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登封市公安局 |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 |
联系人:张松涛 |
联系方式:0371-5618503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郑州浩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中禾广场C座1411 |
联系人:赵巧艳 刘瑞颖 |
联系方式:0371-62759363 1861495782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赵巧艳 刘瑞颖 |
联系方式:0371-62759363 18614957826 |
附件: